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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4篇

时间:2023-05-24 20:00:1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4篇,供大家参考。

《哈姆雷特》读后感4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哈姆雷特》读后感(优秀4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一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二

《哈姆雷特》读后感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三

我认为哈姆雷特这段独白是他性格的转折点,是哈姆雷特从延宕转入行动的关键。从表面看来是不错。但问题是,以哈姆雷特对生命价值的偏爱,怎么会在一受福丁布拉斯士兵的刺激就“只许有流血的念头”呢?哈姆雷特准备流血以及要让别人流血的念头像他对生死的思考一样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吗?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

可是究竟是由于

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

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

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

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

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

叫我动手啊。(四幕四场)

“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这样有关生命价值的问题,在哈姆雷特此时此地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在第五幕的“墓园”一场,哈姆雷特面对“骷髅”尽管是不断地在调侃,但想到的却是

“我们会重新落到多么下贱的用场啊,霍拉旭!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

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五幕一场)。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四

好的书,是让人横看成岭侧成峰的;让人愿意去思考、一遍又一遍细细地思考,去无限接近作者的心率和脉搏。

之前很仓促地写过一篇读后感。但自己总觉得哪儿不对劲,又修改了一下,还是不对劲。可能是表述有点紊乱吧?试图用高深莫测的东西来解释书的内容,却连我自己也觉得难以自圆其说。所以索性推翻重写了。

《哈姆雷特》的精髓之处,一是在于语言。二是在于内容。

从语言来说,有时有诗一般的节律,有时又富含哲理,值得细细咀嚼。通篇有很多千古名句——像“走向我的坟墓?”像“生存还是毁灭,那是个问题。”像“女人啊,她的名字是弱者。”像“女人的忧伤就像爱情一样,不是太少,就是超过份量。”……对于那些善于发散型思维、善于旁征博引的作者来说,围绕其中的任何一句话,都可以写出一篇文章来。

然而,这不是我这篇文章要说的重点。

我要说的,是《哈姆雷特》的内容。它的内容主要有三点引起我的兴趣:

一,全都死光光的结局是注定的吗?

故事的内容围绕复仇展开。从鬼魂出没,到了解真相,到试探叔父,到装疯卖傻,屡遭暗算,再到最后反击,复仇成功。

在复仇的过程中,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全都死光光了——有罪的,和无辜的。好管闲事的波洛涅斯被误杀;奥菲莉娅悲伤过度,先疯后坠河而死;两位年轻的朝臣被英国王室所杀;雷欧提斯为了给父亲和妹妹报仇,在与哈姆雷特决斗中,互相刺伤中毒而死;王后误饮了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临死前又把国王(叔父)刺死。

唯一一个活下来的,是哈姆雷特的朋友霍拉旭。本来霍拉旭也打算殉友而死,他活下来,是为了把国王的罪行昭告天下、把这个故事公之于众。

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么这些人全都不用死,他自己也能以世人眼里王子的身份、貌似尊贵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不愿苟且偷生,宁愿为尊严而战、为尊严而死。

所以,哈姆雷特,以及剧中的这些人,不死不行。这就是悲剧,仿佛一开头就注定了结局。悲剧的最后,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空降了,什么都没做就继承了丹麦国王位,果然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啊。福丁布拉斯为哈姆雷特奏响了军乐,给他一个军人的葬礼,给他最高的荣誉。仿佛这个葬礼,是为了安抚读者的情绪。那军乐,使得悲剧多了一些悲壮的气氛。这应该是作者对哈姆雷特的赞扬和致敬——为了尊严和荣誉,像一个骑士一样地战死,身倒、魂不灭。

二,对生与死的思考,和对生死的豁达态度。

剧本中多处透着这一主题,很明显的两处是:

第一处,奥菲莉娅淹死后,丑角在掘坟。丑角的行为还有霍拉旭和哈姆雷特的对话。例如,丑角在抛一个骷髅,那骷髅有可能生前身份显赫。丑角一边掘坟一边唱着歌,好像对生死已司空见惯。哈姆雷特想象,伟人死后会变成泥,然后泥又被封在了啤酒瓶上,或者被糊在墙上为普通人家遮风挡雨。面对一堆白骨,他问“凯撒大帝死后也是这样的吗?(变成白骨。)”霍拉旭答“是的,也是这样。”他又问“也会变臭吗?”霍拉旭“是的,也会变臭。”身份再显赫,也不过浮生一梦尔。尘归尘土归土,是活着的人必将走向的归宿。

第二处,雷欧提斯和国王设计邀哈姆雷特决斗,预谋在决斗中暗害他。哈姆雷特已经有所预感,霍拉旭也不让他去。但是哈姆雷特还是决定毅然赴死。在去决斗前,他说:“我们不要害怕什么预兆。一只雀子的死生,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注定在今天,就不会是明天,逃过了今天,明天还是逃不了,随时准备着就是了。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随它去。”这段话不是体现哈姆雷特轻生。他并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想要“早早脱身而去”,而是在不得不面对的死亡面前,无惧死亡。“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说的就是这种吧?

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一个人,如果处在哈姆雷特这样的绝境中,是否能像他这样,既无惧生死,又奋起反抗命运?

从这点来看,哈姆雷特无愧于是真正的勇士,他不是匹夫之勇,他既是骑士、又是哲学家,既有强健的体魄、又有不屈的灵魂。

三,临死前的状态,是人生最重要的考卷。

作者认为,临死前的状态,是影响死后进入天堂或地狱的直接和最重要因素。

这个观点,首先体现在开头,哈姆雷特父王的灵魂出没,告诉哈姆雷特,天一亮,他就要回去,忍受地狱之火的毒焰的炙烤,直到他的生前的罪被烈火洗刷干净,他才能得救。哈姆雷特的父王是个正直英勇的人。但人无完人,世人都会犯错。因为他父王是在睡梦中,被突然杀死的。他临终前没有祷告和忏悔的机会,所以生前的过错就不能被原谅,所以就要到地狱里受刑。

这个观点,还体现在,哈姆雷特得知现任国王(叔父)谋权篡位的罪行之后。他偶然得知国王一个人正在祷告和忏悔,他觉得这是一个刺杀他、为父报仇的好时机。但是他转念一想,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认为,叔父在忏悔时被刺杀,他的灵魂会直接进入天堂。他这不是在报仇,倒是成全了恶人。他需要等待一个更好的时机,等他叔父作恶的时候,一剑把他刺死,让他的灵魂永堕地狱。

按照作者的观点,临死前的状态,是人生课程毕业时要交的一张高考卷子,考得好、考得差,直接影响前途。考得好的,可以进重点大学(天堂),考得一般的只能进普通大学(人间),考得再差,只能去一个叫“地狱”的地方跟着撒旦混社会了。

这我是不能同意的。如果说人生是学习,去往另一个世界前要考试,那也不应该是高考,不是一槌定音的。所谓平时坏事做尽,临死前立地就能成佛,这我是不能相信的。要不然,谁都去做坏事,临了念念佛,就能去极乐世界;或者念念阿门,就能去天堂。神佛一途,岂能如此投机取巧?

人生是学习,也是考试,不假。但应当是要看平时成绩的,每一次月考、每一次小测试,点点滴滴,都要计算在内的。不会因为最终咽气前那一蹬腿、一哆嗦时的一心一念,而影响总体成绩。而要通往天国,或者极乐世界,就需要用一生的修行来交上一份高分值的档案。

以上是我的点滴体会。各人眼里有不同的世界、不同的风景、不同的《哈姆雷特》,而我眼里的《哈姆雷特》,足以打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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